10月28日上午,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勇因受贿9047万余元,被桂林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王勇受审
王勇生于1957年2月,山东阳谷人,早年在山东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赴海南,曾任省交通厅厅长、三亚市市长、省委统战部部长等职,2016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
2020年7月13日,王勇被官宣“落马”,今年1月被“双开”,5月在广西桂林中院受审。
通报称,王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家风不正、大肆敛财,违规推动填海项目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安排他人装样子、搞表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王勇利用担任澄迈县委书记、省交通厅厅长、三亚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47.2259万元。
桂林中院认为,王勇的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十九大后至今,海南已有3名省部级干部落马,除了王勇,还有“首虎”——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张琦,以及去年11月被查的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童道驰。
去年12月,张琦因受贿1.07亿余元,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今年9月,“利用职权在资本市场进行权力寻租”的童道驰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