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继续推行“以茶治边”的政策。为了严格管制四川、陕西、甘肃等地茶叶的产、运、销,官府实行招商中茶之法:或令人向边塞交纳银米而酬给茶引,或令人运茶至茶马司,以一部分纳官,另一部分归商人自卖。徽商在这种中茶活动中也十分活跃。明末歙人汪伯龄就曾贷资入蜀“榷茶雅州(今四川雅安)”,不久成了大富商。 他家“坐客日集百余曹,四座常满。推牛结客以为常”。清朝康熙时,歙人李遴入川贩茶,后来成茶商首领,众商纳课办引都由他统一办理。 明清时期,茶叶还是一种重要的出口货物。
广州外商采购最多的就是福建武夷山茶和徽州松罗茶。相传徽州茶叶向为广州行商所轻视。清朝嘉道时,广州人张殿铨曾同徽浙茶商交往其密,建议他们改进制茶技术。后来殿铨在广州城西十三行街开设隆记茶行,专收皖南绿茶,果然受到外商欢迎。从此,皖南绿茶畅销海外, 殿铨本人也成了百万富翁。随着徽州茶叶外销量的增加,徽人贩茶入粤者也越来越多。道光二年(1822),广州发生一场火灾,许多徽商的茶叶化为灰烬。婺源茶商詹世鸾为了资助受灾者还乡的路费,总计用银不下万两。长期以来,徽商都是经由江西内地投茶入粤的, 由于茶叶外销量增加,这条运输路线既费时又费力,于是许多“闽、浙商人”乃改由海道贩运茶叶。清政府为防止商人“夹带货物私卖”,乃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下令,禁止“出洋贩运”。这条法令表明,当时由海道运茶的徽商已经大有人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