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酝酿,2018年7月1日,《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普洱市获得立法权后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明确了由普洱市林业和草原部门对古茶树进行保护和管理。
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茶山、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采取措施全力加强古茶山、古茶树的资源保护。早在《条例》起草阶段,就着手开展相关保护工作,特别是《条例》的颁布实施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一年来,全市古茶山、古茶树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编制规划 摸清家底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古茶山资源、古茶树,根据《条例》所明确的保护范围,我市目前正加紧组织编制《条例》实施办法、古茶树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古茶树管护技术规范等规划。通过各项规划的编制并实施,逐步建立完善古茶资源档案和古茶资源数据库,加强古茶树的科研监测,及时更新数据,对古茶树资源实行动态化管理。在2018年全市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全市已初步完成14.43万亩的古茶树资源普查,并初步建立了古茶树资源档案,部分野生茶树居群、栽培型古茶山完成了保护区划定工作。
合理保护 科学开发
《条例》明确,古茶树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管理科学、开发利用合理的原则,并兼顾文化传承和品牌培育的全面发展。因此,我市结合打造“绿色食品牌”和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产业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茶叶专业合作机构规范发展,统一古茶树产品生产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水平,在全省率先成立普洱茶生产企业诚信联盟,成立景迈山、普洱山、凤凰山等7家普洱茶品牌企业联盟,制定了高于国家标准的诚信联盟企业产品标准,探索出生产有记录、加工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市、县(区)文化、旅游、茶业等部门,也积极挖掘、整理、传播茶文化,开发茶文化旅游,开展茶文化展示、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活动。
强化宣传 严格监管
印发《关于野茶树古茶树资源保护和开展宣传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古茶山、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社会氛围。2019年7月1日,在《条例》颁布实施1周年之际,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300余名干部职工在思茅区世纪广场举行了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向宪法宣誓、同唱国歌、保护古茶树签字等形式,为群众进行政策宣传、法律咨询,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市、县(区)林草和森林公安部门还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古茶树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古茶树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探索建立古茶树资源保护的违法投诉和举报制度。
据悉,各县(区)、市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古茶山、古茶树资源保护利用措施,细化了保护利用责任。目前,各县(区)正积极推进古茶树资源保护立法工作,努力使古树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让依法治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记者 李毓珊)
来源: 云南网-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