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创汇产品,近些年来,一方面由于环境污染加剧和部分茶园滥用化学农药和化肥,导致茶叶中农残和重金属含量超标较为突出,已严重影响到我国茶叶特别是外销茶的声誉。
据欧盟1999年对世界32个茶叶出口国和地区茶叶农残含量的分析结果,根据茶叶中农药残留量水平,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农药残留水平低的国家,包括非洲、南非产茶国和亚洲的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
第二类是农药残留水平高的国家,包括中国、中国台湾省、日本和越南;
第三类是居第一、二类之间的印度。
从2000年7月1日起,欧盟对进口茶叶实施新的更为严格的农残检测标准,对茶叶中农药残留量的检验由80年代的6种扩大为62种;茶叶中农残(MRL)标准明显降低,下降了10~100倍,特别对我国出口茶叶检测更为严格,使得我国茶叶出口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同时,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贸易的“绿色壁垒”日益森严。无公害茶叶生产已经引起我国各级政府和茶叶界的极大关注。
为了保护茶区生态环境,维护农业生态平衡,增强我国茶叶出口的竞争能力,为我国茶叶生产提供新的增长点,发展无公害茶叶生产成为茶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无公害茶
※无公害茶的主要卫生指标
无公害茶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三类茶,都属于生态安全型茶叶,也就是说,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都属于无公害茶的范畴,但他们之间又有较大的区别,其生产技术各有不同。
无公害茶的标准是由农业部制定的,主要参照国家食品的卫生标准制定的,强调产品的安全性;无公害茶应同时符合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程、加工技术规程和产品4个相关的标准,生产过程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和除草剂,加工时不得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无公害茶实质上是依据生产过程中化学合成物质控制程度以及茶叶产品中化学合成物质残留量的多少而划分的。它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低残留茶,即在生产过程中可以使用除国家禁止使用外的所有化学合成物质,茶叶产品的卫生指标达到本国或进口国有关标准的要求,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没有危害的茶叶。浙江省为此制定了无公害茶叶内销和外销卫生指标,实际上是制定了茶叶准入市场的最低标准。欧盟和日本等茶叶进口国也制定了茶叶农药残留量的最高限量标准。
第二层次是A级绿色食品茶,它在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
第三层次也就是最高层次,是AA级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它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物质,在茶叶产品中也不得检测出任何化学合成物质。
绿色食品茶
绿色食品茶,是根据我国国情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的,产品主要出口和部分国内市场销售,是由专门机构认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绿色食品分为AA级和A级两个级别,AA级绿色食品茶与有机茶要求相近,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物质。A级绿色食品茶,虽可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合成物质,但它有严格的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标准(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
生态茶
生态茶属于生态农业的范畴。源于我国的生态农业是继传统农业、石油农业之后的一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农业模式,是运用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的原理和系统科学的方法,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将现代科学技术成就与传统农业技术的精华有机结合,使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的培育与高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协同提高的综合农业体系。
典型的生态茶种植模式:
茶——防护林复合种植:即选择适宜当地种植的树种如杉、湿地松、泡桐、合欢、托叶楹等,在茶园周边及茶园内布置成带状或网状的防护林带,以调节茶园小气候,增强茶树抵御害性天气的能力。
茶——经果林间作:在茶园中按适宜的密度间作适生条件与茶树基本一致、与茶树共生互利、没有共同病虫害、分枝高、春季展叶迟、生长快、效益高的果树或经济林木,如梨、栗、猕猴桃、柿、橡胶、乌桕、山苍子、杜仲等,配置成乔—灌两层结构,经果林不仅具有防护林的生态效益,而且能增加茶园收益。据各地测定,茶与经果林间作的综合经济效益比纯茶园高50%左右。
茶——草本作物套种:在茶树树冠覆盖度较小的幼龄茶园、台刈茶园和农村丛播稀植茶园中,套种具有固氮作用或经济效益高的草本作物,如花生、黄豆、绿肥、蔬菜及中药等,形成灌—草两层结构,既具有增加地面覆盖、保持水土和改良熟化土壤、促进茶树丰产结构形成的作用,又能提高这类茶园的土地利用率,增加茶园收益。
有机茶
有机茶是一种按照有机农业的方法进行生产加工的茶叶。在其生产过程中,完全不施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化学食品添加剂等物质生产,并符合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LFOAM)标准,经有机(天然)食品颁证组织发给证书。有机茶叶是一种无污染、纯天然的茶叶。
有机茶的标准:
向茶叶行业引入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关于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基本准则。标准应依据IFOAM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参考欧盟等国家以及我国有机食品标准和绿色食品标准,结合茶叶特别是我国茶业行业的实际而制定,使我国有机茶的生产和开发等有一个基本的依据。
规定有机茶生产的生态环境、品种选择、土壤管理、病虫草害治理以及茶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技术要求,因此,标准应是指导生产和加工的技术规范。
规定有机茶的产品标准,特别是产品的卫生指标有较高的要求。
规定有机茶认证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开展有机茶认证过程必须遵循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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