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之事(原文)四
原文
《续搜神记》:“晋武帝时,宣城人秦精,常入武昌山采茗。遇一毛人,长丈余,引精至山下,示以丛茗而去。俄而复还,乃探怀中橘以遗精。精怖,负茗而归。”
《晋四王起事》:“惠帝蒙尘还洛阳 ,黄门以瓦盂盛茶上至尊。”
《异苑》:“剡县陈务妻,少与二子寡居,好饮茶茗。以宅中有古冢,每饮辄先祀之。二子患之曰:‘古冢何知?徒以劳意。’欲掘去之。母苦禁而止。其夜,梦一人云:‘吾止此冢三百余年,卿二子恒欲见毁,赖相保护,又享吾佳茗,虽潜壤朽骨,岂忘翳桑之报 。’及晓,于庭中获钱十万,似久埋者,但贯新耳。母告二子,惭之,从是祷馈愈甚。”
《广陵耆老传》:“晋元帝时有老姥,每旦独提一器茗,往市鬻之,市人竞买。自旦至夕,其器不减,所得钱散路傍孤贫乞人,人或异之。州法曹絷之狱中。至夜,老姥执所鬻茗器,从狱牖中飞出。”
《艺术传》:“敦煌人单道开,不畏寒暑,常服小石子。所服药有松、桂、蜜之气,所余茶苏而已。”
释道说《续名僧传》:“宋释法瑶,姓杨氏,河东人。元嘉 中过江,遇沈台真 ,请真君武康小山寺,年垂悬车,饭所饮茶。永明中,敕吴兴礼致上京,年七十九。”
宋《江氏家传》:“江统,字应元。迁愍怀太子洗马,常上疏,谏云:‘今西园卖醯、面、蓝子、菜、茶之属,亏败国体。’”
译文
《续搜神记》记载:“晋武帝时,宣城人秦精,经常进入武昌山采茶。遇见一个毛人,一丈多高,领他到山下,把茶树丛指给他看后离开。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从怀中拿出橘子送给秦精。秦精很害怕,赶紧背着茶叶返回。”
《晋四王起事》记载:“(赵王之乱时)惠帝逃难到外面,再回到洛阳时,黄门用粗陶碗盛着茶献给他喝。”
《异苑》记载:“剡县陈务的妻子,青年时就带着两个儿子守寡,喜欢饮茶。因为住处有一古墓,每次饮茶时总先奉祭它。两个儿子对此感到很厌烦,说:‘古墓知道什么?这么做真是白花力气!’想把古墓挖掉。母亲苦苦相劝,得以制止。当夜,母亲梦见一人说:‘我住在这墓里三百多年了,你的两个儿子总要毁掉它,幸亏你保护,又让我享用好茶,我虽然是地下的朽骨,但不会忘记你的恩情不报。’天亮后,在院子里得到了十万铜钱,看起来像是埋在地下很久,只有穿钱的绳子是新的。母亲把这件事告诉两个儿子,他们都感到很惭愧,从此更加诚心地以茶祭祷。”
《广陵耆老传》记载:“晋元帝时,有一老妇人,每天早晨独自提着一器皿的茶,到市上去卖。市里的人争着买她的茶。从早到晚,器皿中的茶不减少。她把赚得的钱分送给路旁的孤儿、穷人和乞丐。有人对她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向官府报告,州的官吏把她捆送监狱。到了夜晚,老妇人手提卖茶的器皿,从监狱窗口飞了出去。”
《晋书·艺术传》记载:“敦煌人单道开,不怕严寒和酷暑,经常服食小石子。所服药有松、桂、蜜的香气,所饮用的只是茶饮和紫苏而已。”
释道说《续名僧传》记载:“南朝宋时的和尚法瑶,本姓杨,河东人。元嘉年间过江,遇见了沈演之沈台真,请沈演之到武康小山寺。这时法瑶已经年近七十,拿饮茶当饭。大明年间,南朝宋孝武帝诏令吴兴官吏将法瑶礼送进京,那时他年纪为七十九。”
宋《江氏家传》记载:“江统,字应元。升任愍怀太子洗马,经常上疏。曾经劝谏道:‘现在西园里面卖醋、面、蓝子、菜、茶之类的东西,有损国家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