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块钱的事,能算偷吗?

作者:真虚构故事 更新时间:2022-09-29 09:13 阅读:819

现在回想起来,我能理解父亲的做法。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环境,是不是我偷的钱已经不重要,看父亲暴打我一顿,对他们来说最重要。


就因为我家很穷。


因为穷,就会干坏事。


在别人看来,这就是理所当然,不需要调查,更不需要真相,完全没有必要。


故事:一块钱的事,能算偷吗?


小时候,家里很穷。


大山里,山多地少,道路闭塞,人均不到5分的耕地,还有大半是贫瘠的坡地,仅剩的水田,出产只够果腹。


在我零碎的记忆中,相比于邻居,我家似乎要更穷一些。那是一个于姓祖居之地,村里大部分人都姓于。像我家这样王姓外来户,全村也找不到几个。


被欺负成为必然。


父母老实、勤恳,埋头苦干,用一辈子的汗水浇灌着仅有的土地,换回一家4口的勉强度日。


爷爷早逝,家里只有奶奶、父母和我一个男丁。在奶奶的故事里,我家以前是别地的大户人家,家有良田百亩,人丁兴旺发达。


结果因为人所众知的原因,一个大家族,倾刻间土崩瓦解,亲人四散逃离,爷爷奶奶带着年幼的父亲来到了这个地处深山的未知村落,一路跪求,寻了个落脚地,开荒种粮,安顿下来。


我的母亲,也是一个逃难至此的流民,被爷爷收养。及至父母成年,草草拜过天地父母,后来就有了我。


印象中,母亲一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从来不曾告诉别人自己的身世。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还有没有亲人?


母亲只告诉我,“家里人都死绝了,这里就是我的家。”


尽管身世不明,但母亲还是教育我说,“做人要有骨气,再穷再累再苦,也不要偷鸡摸狗,被人戳了脊梁。”


外来户人家的孩子,几乎很难在村里立足。我小时候没什么朋友,整日坐在自家茅屋的门槛上,看着对面山岗上的太阳发呆。


后来大一点,连发呆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玩耍。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放牛。奶奶和父母都早早下地干活,我要负责一家人的一日三餐。


当时还没有锅灶那么高,站在自己的小板凳上煮饭烧菜。现在被人夸赞的厨艺,或许就是那个时代打下的基础。


故事:一块钱的事,能算偷吗?


到了上学的年纪,父亲央求村小的校长,给我起了学名,坐进了教室,和村里的孩子们一起上课。


我不爱学习,只想着放牛砍柴和打猪草,虽然累,虽然苦,但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大山里面乱窜,偶尔碰见野兔,还能让我家的黄狗去撵一撵,运气好的话,叼回来打下牙祭,一家人都开心。


但是父母不许,逃学几次都被他们用棍棒撵回了学校。于是,我成了学校里那个每天都要被罚站,被老师打手心的蠢孩子,在一群同龄人的哄笑声中,惭愧地低下了头。


我不傻,我也有羞耻心。但在大山里,这似乎是最没用的东西。因为穷,因为外来,别人会觉得,你天生就该被欺负,天生就该被耻笑。


记得有一次,教室里有个孩子丢了钱。不多,也就一毛钱。从同学到老师,大家都认为是我偷的。


可是我没有,但没有人相信。因为我家穷,所以理所当然就应该是我偷的。


最后钱没找到,我又死不承认,老师喊来了我的父亲。结果可想而知,在全校人的面前,父亲暴揍了我一顿。


现在回想起来,我能理解父亲的做法。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环境,是不是我偷的钱已经不重要,看父亲暴打我一顿,对他们来说最重要。


就因为我家很穷。


因为穷,就会干坏事。


在别人看来,这就是理所当然,不需要调查,更不需要真相,完全没有必要。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穷乡僻壤出刁民。穷是原罪,是别人可以心安理得给你安一个罪名的最好借口。


一家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哪有抗争的勇气,只有活下去的卑微。


其实,我真的偷过一次钱,而且是一笔巨款,足足有一块钱之多。


在那个水果糖只要一分钱,高粱饴也才五分钱的年代,一块钱无疑是一笔巨款。


一年秋天的某一天,父母把橱柜里的破棉袄翻出来,晒晒霉气。到了傍晚太阳下山,我负责将晒过的棉袄收回家中。


收叠棉袄时,鬼使神差的,我把手伸进了棉袄的口袋,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币。小心的抚平褶皱,我惊喜地发现,这是一块钱。


父亲还在田里干活,母亲在烧锅,奶奶在喂猪,没有一个人关注我。


当下,我做了一个决定,要偷走这一块钱。


我不敢将它揣在口袋里,担心母亲洗衣服的时候发现。


左瞧右看,最终决定将它折起来,塞进柴棚的砖墙缝里。柴棚是借着房子一面墙壁搭起来的窝棚,上面铺了一层厚厚的稻草,防止雨水淋湿柴火。


柴棚很暗,砖墙缝隙很小,如果不是仔细寻找,应该没人发现。


那一整晚,我激动战栗的睡不着觉,在床上翻来覆去,被睡在身边的奶奶狠狠地骂了一顿。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没有人发现,我偷拿了一块钱的事情。


故事:一块钱的事,能算偷吗?


到底该怎么花呢?


是去供销社里买10颗水果糖?还是买一两油盐瓜子,要不再买几颗高粱饴?长这么大,我还没吃过软糖。大白兔奶糖就别奢望了,想也不敢想的事。


第二天一早,我终于下了个决定:先藏好,等老是在我面前炫耀糖纸的二胖狗再买糖时,我要比他多买一颗。


当二胖狗拖着长长大鼻涕找我父母告密,说我偷了别人的钱买糖吃时,我就知道坏事了。


这小兔崽子,竟然出尔反尔。明明给了他一颗水果糖,友好协商不告密,结果转身就把我卖了。


事后,父亲拿着弯刀上了山。他要去砍一根新的锄头把子,因为旧的那根断了。


当然,不是打我屁股打断的(要不是奶奶护着,可能就是了),而是在奶奶带着我逃离父亲的棍棒后,他一生气,摔在门口青石门槛上,裂了。


我只敢把这一块钱的事情告诉奶奶,不敢跟父母说。但父母还是知道了,父亲没说什么,摇摇头扛着新锄头走了。母亲却把我拉到一边,对我说了一句:不告而取谓之窃。


年幼的我,当然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直到后来我遇到鲁迅先生,懂了孔乙己说,读书人的事儿,怎么能算偷呢?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不过,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不告而取,哪怕是自家的东西。也是从那时候起,我的口袋里偶尔会有一分两分的零花钱。一部分,是我趁着放牛砍柴的间歇,上山采药卖钱的抽头,另一部分则是父母给的。


长大后,一时闲谈,又说起这一块钱的事儿。母亲说,其实,我早就知道那一块钱是你拿的,因为那一块钱,是我当天洗衣服时,从你爸衣服口袋里掏出来的。


当时钱已经湿了,我担心放在外面晾晒,被风吹跑或过路人拿走,就顺手塞在棉衣口袋里。


晚上叠棉衣时,发现口袋里的一块钱没了。我就知道是你拿的,只是希望你,主动地告诉我们。可是你没有,让我很失望。


后来你爸打你一顿,我没有插手。我觉得那是你应该得到的惩罚,就像我告诉你的:不告而取谓之窃。


听了母亲的话,我的脸一阵发烧,无地自容。现在想来,这就是我人生第一个,也可能是最大的一个伤疤。或是揭开它,才能活出更真实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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